公扣生活安定及子女教育所需必要债务,透明反映实质经济状况So议员:"精心调整最低生活安全网,对实质脆弱阶层提供更厚重保护"
[News S=记者Um In-yong]隶属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的议员So Byeong-hoon(民主党·京畿广州市甲)提出了"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部分修正法律案"的代表发议,旨在反映生计补助金受给权者选定时扶养义务者的实质经济状况,并为重症残疾人家庭构建细致的社会安全网。
目前,生计补助金在扶养义务者年收入(1.3亿韩元)或财产(12亿韩元)标准超过时将申请人排除在补助对象之外。
但是,由于仅计算家庭的名义数字,为获取住宅或子女学费而承担巨额贷款、实际面临民生困难的家庭持续被置于福利盲点之外,这一副作用问题不断被提出。
特别是对于劳动能力不足且固定医疗费负担较大的重症残疾人,当扶养义务者的收入·财产微幅超过上限而补助金立即中断时,他们就会直面生计威胁。
为此,议员So Byeong-hoon提出的修正案规定:△在计算扶养义务者收入·财产时,公扣用于住宅、学费贷款等生活安定和子女教育的必要债务,使实质经济状况得到透明反映。
同时,△新设"重症残疾人生计补助金受给权者特例",即使扶养义务者的收入·财产超过基准,只要受给权者本人的收入认定额在基准以下,就可维持受给资格。
但是,根据扶养义务者超出程度及受给者劳动能力,对生计补助金进行阶段性差等减额,以确保制度的实效性和公平性。
议员So Byeong-hoon表示:"旨在消除福利盲点的扶养义务者基准缓和制度未能反映现场实质性贷款负担或家庭特性,仍在产生受委屈的脆弱阶层,"并强调"通过本修正案,将精心调整法律保障的最低生活安全网,对实质脆弱阶层提供更厚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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